由于对案件存在诸多疑难,梁先生将问题反应给庶民问政平台,横山区回复称,白某在横山区车队巷将未上锁的面包车偷开走,筹备去其订的酒店休息,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即时开展考察取证工作,民警讯问白某时发明白某疑似喝酒,横山公循分局根据治安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划定,对白某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,同时白某涉嫌酒后驾驶灵活车辆,依据案件管辖准则将案件移交交警部分,后白某因醉酒驾驶被分局交警大队扣押。
2018年9月1日晚,横山区个体商户梁先生将自己的一辆报废面包车停放在巷子口,9月2日清晨发现车辆不见了。“发现车辆不见后,我就动员友人们帮忙寻找,后来在郭水湾建材市场对面发现了本人的车辆,于是将车辆逼停。”梁先生称,他翻开车门后发现驾驶车辆是一名自己不意识的男子,且男子满身酒气,于是抉择了报警处置。横山区公安局北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将男子把持,香港赛马会总站988.hk,经初步懂得驾驶的男子姓白。
然而面对官方回答,梁先生感到疑点甚多。“我的车固然是报废车,然而也有必定的价值,警方仅仅以行政案件结案正当吗?岂非不算偷车吗?”梁某称,既然交警部门最后以醉驾进行拘留,为何不依照偷盗罪跟危险驾驶罪并罚?
赵良善说,如经酒精检测,白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到达8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,根据《刑法》及《最高国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对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看法》第一条规定,白某的行动构成危险驾驶罪,应查究白某危险驾驶罪的刑事义务。如经酒精检测,白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不到80毫克/100毫升的,福建连江:党建引领“电”亮扶贫致富路,白某的行为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,可依据《治安治理处罚法》规定,对白某予以行政扣留。因而,白某的行为形成危险驾驶罪与否,取决于白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。
“我停在巷子口的车被一名醉汉偷走,为何警方以行政处罚就结案了?”近日,榆林市横山区梁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的一辆报废车被盗后,横山区公安局对盗走车辆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后就结案了。
对此,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该案件的处理上并不守法或者不作为行为,检察院查阅案件之后认为案件不存在问题。“这个案件只能说合法不合情,因为车辆是报废车辆,咱们根据偷开别人机动车辆进行行政处罚,因波及酒驾行为,因此将案件移交给交警队处理。”该负责人表现,案件移交交警队之后发现车辆系报废车辆,因此按照流程进行了报废。
但对这个成果,梁先生以为警方的处理分歧理,便屡次向相干部门反映这个事情。开走车辆的白某露面找到梁某盼望暗里协调停决,然而却迟迟拖着不予解决。2020年12月28日,梁师傅告知华商报记者:“间隔事件产生已经两年时光,白某微信不回、电话不接。”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等合伙人、著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白某的行为是构成盗窃仍是偷开他人车辆,取决于白某的主观目的,如经警方调查,白某具备据有梁先生面包车的目标,则构成盗窃,如主观上不存在占领梁先生面包车的目的,则属于偷开他人车辆的行为,可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4条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重大的,处旬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(一)偷开他人机动车的”,对白某予以治安罚款。
“即使白某的行为构成盗窃,但也不必定构成犯法,因为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详细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》第一条规定,盗窃财物金额达到1000元的,才构成盗窃罪。”赵良善告诉华商报记者,本案中,梁先生的面包车虽是报废车,但是如经鉴定,面包车的残值不足1000元,可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对白某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。假如面包车的残值超过1000元的,白某的行为则构成盗窃罪,可依据《刑法》规定,追究白某的刑事责任。
2018年9月2日,北街派出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,对白某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,并以白某涉嫌酒驾为由移交横山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理,作结案处理。